建筑垃圾清运之效率低下原因与处理方法的简介
2024-04-30 来自: 兰州大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35
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高楼、建筑大厦纷纷拔地而起,目不暇接。在城市高楼不断诞生的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速度也是令人吃惊。近几年我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15.5亿吨24亿吨之间,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 甘肃垃圾清运公司
与此相对应的事实是:我国目前未经任何处理进行直接填埋的建筑垃圾约占总量的98%,轻度分拣出废金属、废混凝土的约占2%,化利用率不足1%,远低于德国和日本的90%,英国的80%和美国的70%。
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不禁要发问了:为什么我国建筑垃圾清运工作为何效率低下呢?建筑垃圾清运表示,建筑垃圾化企业面临着相对于材料更高的成本,这主要体现在建筑垃圾的分拣、破碎、搅拌、养护和特殊的产品检测方面。如果考虑到当前我国实际情况,企业的成本压力很大。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建筑垃圾清运的厂家总结了以下几点:
1.产生量巨大且逐年增长,化利用却处于初级阶段。问题不在于处理技术上而是缺乏支持;有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缺乏原材料,建筑垃圾化利用效果并不显著。
2.政府对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现行法律规范没有涉及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没有明确建筑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职责不明确,产业链各环节彼此孤立。
3.初级阶段还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足且合格的原料供应难以实现,已经成为建筑垃圾化产业链断裂的主要原因,政府需对建筑垃圾非化处置行为进行限制。
怎样才能实现对于建筑垃圾的合理清运和处置
首先加强建筑垃圾立法,完善法律制度。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行法规中的标准和规定已渐渐不适应日益加重的建筑垃圾容量治理工作,加之建筑垃圾再循环利用不够、处理能力不足,如果不能一部行之有效的法律程序,将很难阻止乱倒建筑垃圾现象的发生。
然后,规范建筑垃圾在工程建设、施工、运输等全过程中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依法整治。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先期对建筑垃圾的产生纳入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制约开发商和建设施工单位,确保其将建筑垃圾交由具有运输资质企业清运。
***,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并且要加大违法乱倒垃圾情况的打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如对申请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经审查核准后,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等。
对未经核准处置、运输建筑垃圾以及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或个人运输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监督管理。